3 基本规定



条文说明
3.0.1 钢铁项目立项设计文件包括:项目申请报告、规划设计、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、初步设计等。
3.0.2 本标准条文结合钢铁产业实际情况,提出了在钢铁企业设计节能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,以指导钢铁工业主要生产工序节能。在设计环节要充分重视能源的“减量化和回收再利用”,将“减量化和回收再利用”的理念在选择生产工艺、技术装备、技术经济指标等具体设计中体现出来,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,有效地降低能源消耗。
3.0.3 遵守国家及行业发展政策,适时淘汰高能耗工艺和高能耗设备是重大节能措施。
3.0.6 能源管理中心在节能降耗方面所起的作用,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。国内一些大型钢铁企业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能源管理系统,通过系统分析研究,及时掌握能源的发生、使用、设备的运行和检修情况,以便正确地组织生产。
3.0.9 钢铁企业设计必须高度重视能源流的矢量性、耗散性、开放性及余能价值的隐蔽性,注重能源流的质量价值、时空匹配价值、传输效率及方式价值、跨界集成价值、分布式网络集成价值。
3.0.10 强调钢铁企业余热、余压的回收利用水平高低,直接影响钢铁企业的能耗水平;余热、余压的回收再利用,可有效降低企业综合能耗,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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